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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省级政府是高职创新发展责任主体
发布时间:2019-07-30 23:36:31 浏览次数:50
教育部:省级政府是高职创新发展责任主体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行动计划》强调地方统筹作用,省级政府是实施计划的责任主体,所列87个任务和项目中,由省级政府牵头落实或参与落实的有71项,占到81.6%。
该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理念贯穿始终,以指导推动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兼顾应用技术类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涵盖了高等职业院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三大功能;囊括了高职的教育教学改革、办学模式改革和院校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综合了教育部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各方面要求。
该负责人指出,《行动计划》的实施方式是教育部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改革高职教育管理办法的新尝试,旨在加快形成“教育部规划管理、省级统筹保障、院校自主实施”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新模式。教育部主要是通过制定《行动计划》,明确改革发展任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地方经费用向;省级政府是实施《行动计划》责任主体。
该负责人还表示,“一份部署,九分落实”。《行动计划》重在推进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的落地,而非政策创新。《行动计划》所附“任务、项目一览表”,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落实部门单位和时间进度。教育部将建立信息化的任务项目管理系统,加强监管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项目落到实处。